2017年南京邮电大学灵通学院人才招聘布告
南京邮电大学灵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同意,由南京邮电大学于1999年兴办的全日制民办本科独立学院。现因作业需要,学院决议揭露招聘作业人员,详细事项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(附件)
二、申请材料
应聘人员应供给以下材料:
1、《南京邮电大学灵通学院应聘申请表》;
2、学历学位证书(在国外/境外获得学位者应供给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陈述)、学习成果单、身份证、各类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(扫描件为JPG格局),应届毕业生须供给学校盖章的作业推荐表。
三、招聘办法
1、报名
应聘人员将自己应聘材料电子版别发送到指定招聘邮箱( [email protected]),一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“应聘岗位代码+名字”格局(如:01+张三)。请严厉依照要求填写表格、发送邮件,不按要求发送邮件者不予受理。
2、资历检查
学院依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历检查和挑选,择优确认参与查核的人员,未通过资历检查者,不再另行告诉。
3、查核和选用
学院安排通过检查者试讲、面试等,并择优告诉选用。
4、对通过资历检查进入查核阶段的人员、通过查核拟选用人员,我院均会自动联络和约见,如未接到约见告诉,请勿电访与面访。
四、人员性质及相关待遇
1、聘任人员性质为人才差遣。
2、具有高级职称、博士学位者在平等状况下优先选用。
3、选用人员依据学院有关规定享用工资福利等待遇。
4、正高级职称人员和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应聘我院人员,待遇面议。
5、依据我院需求状况和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,学院酌情为选用人员供给周转住宅(100平方米左右)。
五、本招聘布告长期有效,招满停止。
六、联络方式
联络单位:南京邮电大学灵通学院人事处
地址: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灵通学院行政楼1106室 (邮编:225127)
联络人:张教师
联络电话:0514-897160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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